看完之前幾篇文章的介紹,可就別再以為房子或土地被銀行查封後就沒辦法再把房子拿回來了,只要房子還沒被法院拍定前,都有機會透過正確的程序保住自己的房子土地或財產。原因是因為法院強制執行程序非常耗費時間,還要跑許多流程:當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後,需要先到債務人不動產的所在地進行查封,然後再送鑑價公司對該不動產進行估價,之後再擬定詢價期日,再請當事人對鑑定價格表示意見,法官依此來訂立不動產底價,如此種種程序到登報第一次公告投標為止,一般來說約須要耗費半年左右,全部的程序跑完之後才會進入正式拍賣,這其中又分成一拍、二拍、三拍、三個月公告(拍賣在這三個月期間內可以再聲請減價拍賣),而因為不動產拍賣程序可以經過三次減價程序(每次減價金額為20%),原本法拍的不動產估價就已經比市價低許多,再經過三次減價程序後,不動產的價格將會貶值許多,即使賣出了,對銀行和債務人都是損失,一方面,債權銀行收不回費用,而債務人如果財產就只有不動產,而拍賣的價格卻又低於該有的行情,不夠償還債權銀行,賣後仍須償還暫時還不了的債務,因此拍賣對兩方都沒有好處,所以才需要聲請撤銷查封拍賣。
以下是一般協助撤銷查封所需資料:
1.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2.查封的債權金額或是提供公文。
3.假如是公司法人則需提供公司401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公司帳戶近6個月的出入明細加封面。
撤銷查封有三個流程,須按照先後順序!
1.估價:提供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查封的債權金額、勞保異動明細、薪轉存摺內頁半年加封面、收入證明、在職證明(以上其一或二)等等資料,需要先請銀行人員評估可以貸款的金額,來計算銀行核貸金額是否超過目前負債。如果額度不足必須視狀況提供保人擔保。
2. 撤銷查封代償:銀行願意貸款的金額如果超過目前債務金額時,貸款通會先行代墊借款之後撤銷查封再辦理轉增貸。如果有資金可以先行清償自己的債務之後由專業機構來協助加速轉貸的進行。
3.正式送件:當銀行房屋貸款順利過件,再把貸款後的資金還給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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