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很多事情是無法避免的,尤其是毫無任何警覺便發生了,例如現今社會中在父母分別離世後,子女才發現父母留下來龐大的債務,收到支付命令通知當下往往子女們只有尖聲尖叫可以表達訝異之意,那這時我們該如何尋求協助與自保呢?
首先來認識何謂拋棄繼承?
當繼承開始時,在法律上擁有繼承權的人依照法定方式向法院表示不想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其表示除了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不用繼承外,財產的部分也不能繼承,通常在做拋棄繼承的時間點在於明白自己需要繼承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法院聲請,且當自己做好拋棄繼承時,要用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的繼承人,告知對方自己已經做好拋棄繼承。
一般人會在負債大於資產時才會選擇做拋棄繼承的動作。
接著來認識何謂限定繼承?
限定繼承是指對於被繼承人之所有之債務,以遺產所得為限做繼承,需要向法院遞交陳報遺產清冊,此舉需要在知道其獲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向被繼承人之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請。
陳報法院後,法院會公開公告要求被繼承人的的債權人在一定時間內聲明債權,在這一段時間內繼承人絕對不能有任何向債權人償還債務,此舉會造成其他債權人的權利受損,導致仍要負擔賠償責任。
如果已經接到執行命令,那該如何是好?
一旦接到法院的執行命令,這時已經表示在法院發出命令前,債權人已經向法院提訴訟或聲請支付命令,由於子女是父母的繼承人,還是要清償他的債務,但倒是可以主張以所繼承的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不過這部分還是建議需要找專業人士協助處理,無論是律師事務所或代書事務所等等,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畢竟交給專業勝過於自己在那不知所措。
因此無論家中是否正面臨這些事情,或對於這些繼承、債務償還等等問題還一頭霧水者,也許你該好好了解一下這些看似小事中的大事,因為將來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到,不過如果真的遇到了,還是要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處理,無論是律師、代書、有力人士等等,這些都將讓你事半功倍唷!
免費線上諮詢